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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第一期“清华校友创业项目”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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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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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佛山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的引进步伐,根据《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清华校友创业项目”资助管理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的规定,现启动2018年度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第一期“清华校友创业项目”(以下简称“创业项目”)的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创业项目是指属于光电产业、新材料、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机械装备、高端家用电器、现代服务业等佛山高新区重点发展的产业和领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创业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创新型产品和技术,其项目需具有创新性、可行性,且市场前景良好;

  (2)创业项目符合佛山高新区重点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或能对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二)申报主体可为企业或者创业项目团队,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1)创业项目主体对拟实施的项目具有完全知识产权,团队成员不存在各级财政资金使用不良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工商行政管理、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黑名单。

  (2)创业项目成员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创新群体,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梯队结构。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组成。

  (3)创业项目国内唯一实施地为佛山高新区南海园或项目总部为南海园且项目主要研发及销售在南海园(如佛山市南海区外企业申报本资助项目,须在申报时承诺获批后3个月内达至本条件)。

    (4)创业项目申报主体为有限公司的,从营业执照注册日期至申报之日起不能超过2年,公司经营负责人和核心技术人员占有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总和不能少于30%,且项目公司的实收注册资金(须提供实缴注册资本证明)不能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创业项目未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的,须承诺若通过评定,在立项通知下达(或立项通知公告之日)3个月内在佛山高新区南海园内完成项目公司注册手续并达至本条要求;

  (5)创业项目所有成员须保证每年在佛山高新区南海园的工作时间(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少于80天、并与项目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聘用)合同,项目经营负责人及至少1名团队核心成员须全职在佛山高新区南海园内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

  二、支持力度及要求

  (一)申请资助的创业项目团队分以下三个层次:

  (1)世界一流水平的创业项目团队,资助500万元扶持资金。团队拟实施的创业项目在国际同行中处于一流水平或领先地位、拥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并且项目团队成员须有50%以上的人全职创业【项目扶持资金在创业项目团队注册的项目公司获得一家或以上风险投资机构(不含佛山力合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直投)给予风险投资,且实际到帐的风险投资资金及团队自筹其他资金为所获扶持经费二倍以上后拨付】。

  如项目被评审专家一致认定为项目能达至本条立项标准,且项目投资强度、人员架构和获得风投资金的投资情况明显优于上述立项标准,评审专家认为应继续加大支持的,可向佛山高新区管委会推荐讨论,实行“一事一议”,该类项目资助扶持资金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国内顶尖水平、国际先进水平的创业项目,资助400万元扶持资金。团队拟实施的创业项目在国际同行中处于先进水平、拥有国内顶尖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项目扶持资金在创业项目团队注册的项目公司获得一家或以上风险投资机构(不含佛山力合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直投)给予风险投资,且实际到帐的风险投资资金及团队自筹其他资金为所获资助扶持资金1.5倍以上后拨付】;

  (3)国内先进水平的创业项目,资助100-300万元扶持资金。团队拟实施的创业项目在国内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拥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已筹集项目启动所需要的资金。

  (二)为加快创业项目的产业化进度,在以上资助的基础上,额外给予创业项目研发和产业用房租金补贴资助。按项目公司租用研发和产业用房所产生的实际租金金额的50%(不含管理费)进行补贴,补贴有效期为3年,每年拨付一次,补贴总额以获得立项的无偿资助扶持资金的10%为上限。

  三、组织实施方法

  创业项目的公告发布、公开受理申报、初审、专家评审和综合评审过程将由佛山高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与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联合执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施。拟入选创业项目经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佛山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实施。

  四、申请及评定流程

  (一)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者自行下载填写《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清华校友创业项目”申报书》,将申报书纸质胶装版一式七份和申报书word2003格式电子版交至佛山高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

  (二)形式审查。对材料是否完备、是否签字盖章等进行形式审查,对未完善的申请材料协助规范修改或退回。

  (三)书面评审。将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根据评审指标体系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

  (四)现场答辩。根据书面评审结果,确定并通知参加现场答辩的创业团队。现场答辩按申请人陈述、评审专家质询、申请人答疑、评审专家综合评分的流程进行。

  (五)根据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的综合得分高低,申请团队分别被拟认定为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清华校友创业项目”世界一流水平的创业项目团队、国内顶尖水平和国际先进水平的创业项目团队、国内先进水平的创业项目团队。

  (六)拟认定的团队名单将在佛山高新区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审批后公布最终认定团队名单。

  (七)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与入选团队在佛山高新区南海园注册成立的公司签订管理合同,并落实相关扶持条款。

  五、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提交地址

  本次申报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 。纸质材料提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南海大学城佛山高新区管委会B座316室 。电子档材料提交邮箱地址:gxqjjfzhkjj@163.com。具体组织现场答辩的时间、地点将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请团队成员认真核对申报书内容,并按照申报书要求在纸质版相应位置签名,团队带头人确认申报书无误后在申报书纸质版首页及骑缝签名确认(如已成立项目公司,须加盖公章)。

  六、联系方式

  相关信息都将在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http://www.fs-hitech.gov.cn/)发布。如有任何疑问,可按以下联系方式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0757-86683802

     联 系 人:邹先生,唐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