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促进汽车产业链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继一汽-大众整车项目等重点项目及一批汽车零部件企业、物流企业相继落户佛山,为促进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佛山高新区”)汽车及零配件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汽车产业链,紧抓汽车产业发展的新机遇推动南海“汽车城”发展战略的实施,落实执行《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促进汽车产业链发展扶持办法》(佛高新〔2014〕1号)(以下简称“《扶持办法》”),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二、《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细则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对《扶持办法》中的相关名词做了详细解释,包括“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海园)”的规划区域、“从事汽车零部件生产及装配的企业”具体所指、企业投资强度及产销利税的相关规定等。第二部分明确了申请租金补贴的企业应满足的基本条件、租金补贴发放标准和计算方式以及申报及评审认定程序。第三部分列明了申请租金补贴所需提交的材料。第四部分规定了细则的施行期限,明确了细则的解释主体及其它注意事项。
三、主要内容解读
(一)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1.申请租金补贴的项目载体为佛山高新区(南海园)范围内的产业载体,具体包括申请人企业承租公有资产投资建设的厂房、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的厂房以及申请企业在承租佛山高新区(南海园)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自行投资兴建的厂房。《实施细则》的第一部分对佛山高新区(南海园)的具体范围做了详细说明。
2.企业所承租或自建的载体必须为证照齐备的合法建筑。
3.企业必须为从事汽车相关行业的技术研发或产业化生产及相关配套服务的企业,《实施细则》的第一部分具体列出了符合要求的行业类别。
4.申请企业对相关载体的投资强度不得少于3105元/平方米。
(二)审核与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资格初审(审核小组办公室审核申报材料)——书面评审(审核小组讨论认定补贴资格)——现场考察(现场查看,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项目公示(在佛山高新区官网上进行公示)——资格认定(公示无异议后出具认定文件)。
(三)企业该何时提出申请?
1.首次资格核定接受不定期申请。
2.资格核定每年一审。佛山高新区审核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已获得资格审核的企业进行年审,申请企业应自审核批准起一年后的第一个月内提出资格核定年审申请。
(四)有什么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企业必须是独立企业法人。
2.进驻企业若同时符合南海区其他奖励扶持政策的同类扶持条件,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3.企业递交申请资料时请务必准备好《实施细则》第三部分中列明的材料,一式四份,加盖公章确认,申请材料不足可能会导致审核延时或申请失败。